技术规范首页 > 法规规范 > 技术规范

浙江省档案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

[返回]      发表时间:2011-06-15 11:09:21

为推动我省大难事业全面协调发展,使档案事业更好地为全面建设惠及全省人民的小康社会服务,特制定本规划。

一、“十五”全省档案事业发展概况
“十五”是全省档案事业转型发展的一个重要时期,档案工作开始全面融入经济社会发展进程,档案服务创新从理念到实践取得重大突破,档案工作在服务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全面建设“平安浙江”和加快建设文化大省的过程中实现了快速发展,许多方面走在了全国前列,为我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明显提高
1、经济和社会领域档案工作扎实推进。全省乡镇机关档案工作省级认定率达88%,行政村建档率达95%。二轮土地承包档案验收合格率100%。依法加强对国有企业转制过程中档案处置的监督指导,全省各级国家综合档案共接收国有转制企业档案60多万卷。以“宣传、引导、服务”为工作主线,民营企业档案工作全面推进,全省5000多家民营企业建档,并涌现出“百家示范”典型。加强对重点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的监管,开展了专题执法检查,制定了补充规定,对400多个省级重点建设项目依法进行了档案登记,153个重点建设项目通过了档案专项验收。开展了城市社区档案工作,全省社区建档率达94.4%。加强了对信访档案工作的指导,制定实施了《浙江省信访档案管理办法》,档案工作纳入了“平安市县”的考核体系。抓好社会保障档案工作,制定了《关于加强社会保障档案工作的意见》、《浙江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档案管理办法》和《浙江省最低生活保障档案管理办法》。
2、已公开现行文件提供利用工作日益深化。全省有95个国家综合档案馆建立了已公开现行文件查阅服务中心,普及率达到98%,其中有36个国家综合档案馆被当地政府指定为政务信息公开场所,29个国家综合档案馆开展了网上现行文件全文查阅服务,31个国家综合档案馆提供了网上现行文件目录浏览服务。
3、档案馆社会宣传教育功能不断拓展。有28个国家综合档案馆被命名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省档案馆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第五批省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全省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共举办档案展览500多个,参观人数达200多万人次。
4、档案信息社会共享度明显加大。围绕党委和政府工作重点和重大调研课题,及时提供相关档案信息,为领导和机关工作决策服务。档案开放工作迈出新步伐,开放档案218.9万卷,公布开放档案目录927.6万余条。档案馆利用接待工作呈逐年递增趋势,公民个人开始成为档案信息利用的主体,全省各级各类档案馆共接待档案利用者达54万多人次。

(二)服务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能力日益增强
1、服务平台得到提升。召开了全省档案馆建筑研讨会,提出了文化性、多功能性、开放性、标志性和适度超前性的档案馆建筑设计新理念,制定了一系列指导性文件,出台了省财政补助各地新建档案馆的政策并从2003年开始增加到每年500万元。新建档案馆19个,立项、在建的档案馆19个。
2、服务资源更加丰富。全省档案馆馆藏数量有了大幅度增加,馆藏结构明显改善。全省各级各类档案馆馆藏档案998.66万卷(件、盘、册),比“九五”末增长60%。
3、服务手段实现创新。档案信息网络建设基本普及,全省97个国家综合档案馆全部建立了互联网站,70%建诚了局域网,60%连通政务网。档案基础信息资源库建设取得较大进展,全省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目录数据库已达5000多万条,全文数据库达300多万幅。建成了全省革命历史档案文件级和民国档案案卷级目录中心,数字档案馆项目建设不断推进。
4、档案科教成绩明显。有12项档案科技成果通过国家档案局和省科技厅组织的鉴定,7项成果获国家档案局优秀科技成果奖,其中一等奖1项。档案教育培训工作扎实开展,制定了《关于加强新时期档案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全省档案人员教育培训规划(2004—2010)》,提出并实施了档案人才工程战略。举办上岗培训、知识更新和各类专题培训班500多期,受训人数达2万余人。
5、基础业务建设更加牢固。对机关档案工作的监督指导进一步加强,普遍建立并实施了机关归档工作年检制度。《归档文件整理规则》全面推行,全省89%的市直以上机关实行了立卷改革。机关档案规范化建设扎实推进,全省45%的市直以上机关档案工作通过省级目标管理认定。档案馆业务建设水平不断提高,90个国家综合档案馆通过省级目标管理认定,其中一级38个,二级38个,三级14个。

(三)档案事业发展宏观环境进一步改善
1、对档案工作的领导力度进一步加强。各级党委、政府都落实了分管和联系档案工作的领导,把档案工作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为档案事业的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2、对档案工作的政策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大。档案馆建设纳入了《浙江省建设文化大省纲要(2001—2020)》。2003年,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新时期档案工作的意见》,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档案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根据中央文明委《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试行)》的规定,省和各地都将档案馆建设纳入了文明城市的考核内容。档案工作纳入了文化大省建设“八项工程”实施方案。档案信息化建设纳入了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的实施意见》。
3、档案工作的法治保障进一步增强。对《浙江省实施<档案法>办法》和《宁波市档案工作条例》进行了修改。《浙江省重大活动档案管理办法》经浙江省人民政府第187号令发布,于2005年4月1日起实施。全省97个市、县(市、区)档案局中有91个被当地政府确认公布具有档案执行主体资格,全省持证上岗的档案执法人员达321名。分别开展了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国有转制企业档案处置、机关档案工作、乡镇档案工作等专项执法检查工作。
“十五”期间全省档案事业发展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突出的问题和困难,主要有:档案事业发展还不平衡,一些地方档案事业经费短缺,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档案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还不能很好地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的难题未能完全解决等。
二、“十一五”全省档案事业发展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十一五”全省档案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服务大局为主导,以档案馆功能建设为重点,以档案信息化建设为手段,以档案法制建设为保障,以档案管理绩效考核为抓手,依托档案科教和人才建设,加大档案开放开发力度,优化档案资源共享环境,促进档案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为全面建设惠及全省人民的小康社会作出贡献。
总体目标是:档案工作对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的贡献率进一步提高,社会服务功能进一步增强,依法监管能力进一步提升,外部环境进一步优化,基本形成档案服务利用社会化、档案管理法制化、档案基础设施建设现代化、档案资源结构多元化和档案基础工作信息化的良好格局,主要工作走在全国前列,使我省档案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三、主要任务
(一)深入开展档案服务工作
围绕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全面建设“平安浙江”、加快建设文化大省和努力建设“法治浙江”的战略部署,创新服务思路,拓展服务领域,提高服务水平。突出抓好为人民群众提供档案信息服务工作和经济社会领域档案工作。
1、大力开发档案信息资源。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的实施意见》,制定关于加强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的实施方案,推进档案服务利用网络化和社会化。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加强档案信息综合开发,为决策提供档案信息服务,发挥资政作用。根据加快建设文化大省的任务要求,制定实施档案工作服务文化大省建设方案,加强馆(室)藏档案的研究与开发,实施“百项档案编研精品工程”。
2、深化经济建设档案工作。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大“三农”档案工作力度,村级建档率达100%;深入开展企业档案工作,加强对省属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档案工作的监管,全面推进、重点提升民营企业档案工作;规范知识产权档案管理,为自主创新和知识产权保护服务;坚持和规范重点建设工程项目档案登记和专项验收制度,省级以上重点建设工程项目档案登记率达100%,专项验收合格率达95%以上。
3、加强民生领域档案工作。继续加强社区档案工作、社会保障档案工作和信用档案工作,规范人事档案管理。整合民生档案资源,优先推进民生档案数字化,逐步建立民生档案信息资源会社共享的机制和平台。
4、深化已公开现行文件提供利用工作。贯彻《政务信息公开条例》,把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已公开现行文件查阅服务中心建成政府信息发布的重要平台和政务信息查询服务的主要场所之一。
5、积极发挥社会宣传教育功能。以弘扬伟大的民族精神、时代精神和与时俱进的浙江精神为重点,大力推进国家综合档案馆创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活动,实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工程,60%以上国家综合档案馆建成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其中20%以上建成示范基地。
6、扩大档案开放,改善服务环境。依法做好档案鉴定开放工作,开放率达应开放的95%以上。坚持以人为本,改善档案服务条件和环境,提高服务质量。
(二)加快档案信息化建设
完善档案信息化标准体系建设和安全保障体系建设,理顺电子公文归档管理体制,推进电子公文归档接收与管理利用工作的规范化,构建互联互通的网络平台,基本建成全省档案基础信息资源数据库群,建成一批示范性数字档案馆、数字档案室与电子政务信息发布中心,推进全省档案信息资源整合与共享,全面提升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水平。
1、加强档案信息化标准体系建设。制定、贯彻档案信息化建设技术规范与标准,做到格式统一、数据规范、长期可读、便于共享。
2、加强档案基础网络平台建设。各级档案局、馆全部建立局域网,连通党委政务网,全面建成档案信息内部服务网站,为党政机关提供全面、快捷的档案信息利用服务,优化公众网站,强化网站功能,构成全省档案信息互联互通的双层共享平台。
3、加快档案基础信息资源库建设。全面完成馆藏目录数据库建设并投入使用,建成全省开放档案目录中心;加快传统载体档案数字化进程,建立重要档案全文数据库和多媒体档案数据库。积极稳妥地推进档案馆建设,省和11个市级档案馆以及30%县级档案馆建成数字档案馆。
4、规范电子文件归档、管理与接收工作。在有条件的省直单位进行电子文件归档、管理与移交的试点工作。筹建省级电子文件中心,实现省直单位电子文件在线接收。部分市、县(市、区)档案馆建立区域电子文件中心,有条件的市、县(市、区)档案馆开展电子文件接收工作。
5、确保档案信息安全,完善档案信息保密与网络安全制度,做好数据备份,建设档案信息化安全保障体系,确保档案数据真实可靠和档案信息网络系统运行安全。
(三)全面推进档案馆建设
建设一批符合现代化档案馆功能要求的新宿舍。加强档案资源建设,促进档案资源优化与整合。以服务能力建设为核心,全面推进档案馆功能建设,加快档案馆由传统型向现代型的转型步伐。充分发挥档案馆作为档案安全保管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已公开现行文件集中向社会提供利用即政务信息公开查询中心和档案信息服务中心“四位一体”功能。
1、大力推进档案馆基础设施建设。启动省档案馆新馆项目建设,11个省辖市档案馆全部建成或立项建设新馆,萧山、余杭、富阳、北仑、龙湾、瑞安、乐清、德清、平湖、嘉善、诸暨、义乌、东阳、浦江、常山、三门、云和等17个县(市、区)档案馆建成新馆,临安、建德、江东、余姚、象山、南浔、海盐、绍兴、嵊州、新昌、兰溪、柯城、岱山、临海、黄岩、路桥、仙居、青田、遂昌等19个县(市、区)档案馆争取建成或立项建设新馆。50%国家综合档案馆建筑达到《浙江省综合档案馆建筑等级评定标准》甲级标准,30%达到乙级标准。
2、加大档案资源建设力度。制定实施“十一五”全省档案资源建设规划,根据法定职责,合理确定档案收集范围,为未到移交进馆期限而又有极强社会性、公共性的重要档案实行提前接受。切实转变档案资源增长方式,在继续扩大馆藏总量的同时,注重馆藏档案质量的提高。贯彻《浙江省重大活动档案管理办法》,形成重大活动档案正常接收和管理机制。加强对地方特色档案、重要专题档案、民间保存的珍贵档案、记录反映老板姓生活工作状态的民生档案以及特色专题资料的接收征集工作。进一步规范档案资源的归属与流向,科学整合国家档案资源,增强档案资源的综合集聚能力和共享性。
有条件的地区建立城市档案中心和机关文档中心。
3、全面提升档案馆公共服务能力。各级档案馆要适应加快建设文化大省的新形势要求,以社会需求为导向,拓展服务功能,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和文化休闲活动,树立为民亲民形象,吧各级档案馆办成历史文化和现代政治文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社会文明的展示中心。
4、严格管理,确保档案安全。重视档案馆、室设施装备建设,严格落实档案安全保管责任制。加强对各种载体档案的常规保护,推进珍贵档案特藏室建设,继续实施浙江省档案文献遗产工程,加强全省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工作。
(四)加强档案法制建设
修改与新形势新要求不相适应的档案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新领域档案工作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落实《全面推荐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健全档案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增强依法监管能力,提高档案执法检查效率,促进我省档案事业在法治轨道上健康发展。
1、完善地方档案法规体系。2008年提出修改《浙江省实施<档案法>办法》(2002年)建议稿,报省人大常委会审议修改。2007年完成《浙江省档案馆管理办法》(1990年)修订工作。争取将《浙江省人事档案管理办法》和《浙江省电子公文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办法》等列入省政府规章制定计划。加强档案工作的规范和标准建设,制定有关非国有的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档案的监管办法、这个服公开信息收集和服务、数字档案馆(室)建设、档案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档案鉴定与开放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和标准。
2、加强档案法制宣传。结合“五五”普法,逐年确定宣传主题,开展“档案法制宣传月”活动,重点组织好纪念《档案法》颁布20周年宣传工作,增强社会档案法制意识。
3、全面推进档案依法行政。解决部分县级档案部门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缺位问题。开展档案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提高档案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加快建立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负责、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实施,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档案行政执法体制。推行档案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健全档案依法行政工作的年度报告和考核制度。
4、加大档案新政执法检查力度。组织开展重点系统、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的大干执法检查和专项档案业务执法检查,建立制度化、经常性的档案行政执法检查机制。加强对违法案件查处工作的层级监督,加大对档案违法行为和案件的查处力度。
(五)认真抓好机关单位档案工作
依法加强机关单位档案工作,进一步提升机关单位档案管理水平,促进机关档案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现代化,更好地为机关单位各项工作服务。
1、健全机关单位档案工作机制。完善并深入实施机关单位档案年检制度,确保机关单位档案工作继续依法正常开展和归档文件的准确、完整与规范。在省直单位继续推进规范化综合档案室创建活动。
2、加强和规范电子文件归档、管理和移交工作。实现电子目录、全文数据与纸质载体档案同步移交进馆。
3、实施“数字档案室工程”。省直单位建成一批示范性数字档案室,50%以上的市直机关、30%以上的县直机关建成数字档案室,县以上党政机关基本实现传统载体档案数字化。
(六)切实推进档案科教工作
坚持科教兴档战略,把档案科教放在优先发展的位置,加强规划并切实组织实施。开展重点档案科技项目攻关,加大档案科技推广应用力度。实施全省档案人员教育培训规划和人才工程,提高全省档案工作人员综合素质。
1、加强档案科技工作。继续开展档案科技项目申报立项和科技成果评审奖励工作,国家档案局档案科技项目立项5项以上,省档案局档案科技项目立项20项以上,重点围绕档案事业创新发展研究、档案信息化建设和档案安全保管重大项目,组织开展科技攻关。加大档案科技成果推广和档案科技知识普及力度。
2、加强档案教育工作。组织实施《全省档案人员教育培训规划(2004——2010)》。依托浙江大学等高校,协助办好全日制与业余高等档案教育。重视抓好档案业务培训,实施局、馆长任前培训、档案人员上岗培训、档案现代化技能培训以及在职档案人员继续教育等制度,实施档案人才工程。加强档案师资队伍建设,组织力量编印适用的档案专业培训教材,提高档案教育培训质量。根据国家统一部署,推行档案职业资格考试制度。
四、实施项目
(一)省数字档案馆建设项目
建设内容:实施省数字档案馆建设项目,建成档案信息网络平台,实现网上电子文件归档采集、重要档案文献信息查阅、档案文件信息资源发布等功能,并以省数字档案馆平台为基础,进一步建设全省档案信息网络,实现全省档案信息资源共享。
投资方式:省财政投资。
实施时间:2006年——2010年。
(二)市、县档案馆新馆基本建设工程项目
建设内容:分别建成和立项建设新馆各20个左右,省财政每年下拨市、县档案馆基建补助经费500万元,支持市、县(市、区)档案馆新馆建设项目。
投资方式:市、县(市、区)财政投资和省财政补助。
实施时间:2006年——2010年。
(三)档案资源建设与重点档案抢救保护工程项目
建设内容:继续开展重点档案抢救与保护,征集散存在社会上的珍贵档案,省财政每年下拨补助经费300万元。
投资方式:市、县(市、区)财政投资和省财政补助。
实施时间:2006年——2010年。
(四)省档案馆新馆建设项目
建设内容:启动省档案馆新馆项目建设,以充分发挥省级国家综合档案馆的应有功能。
投资方式:省财政投资。
实施时间:2007年——2010年。
(五)档案信息开发研究项目
建议内容:根据《浙江省文化建设八项工程实施方案》有关文化研究、文化保护工程要求,组织实施档案信息开发研究项目。
投资方式:省和市、县(市、区)财政投资。
实施时间:2006年——2010年。
(六)国家综合档案馆建设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工程项目
建设内容:充分发挥国家综合档案馆的社会宣传教育功能,全省建成一批示范性档案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投资方式:市、县(市、区)财政投资和省财政补助。
实施时间:2006年——2010年。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对档案事业发展的领导和扶持
深入贯彻档案法律法规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期档案工作的意见》精神,各级政府把档案事业作为党和国家的重要事业,依法加强领导,加大投入,使档案事业经费随财政收入和档案总量的增长以及管理和服务方式的改进而不断增加。
(二)坚持依法治档
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全面履行法定职责,开展经常性的档案行政执法检查和专项档案业务执法检查,依法开展档案工作,依法管理档案事业,依法做好档案服务。
(三)推进改革创新
深化改革,鼓励创新,探索依法监管档案工作,整合国家档案资源,推行档案信息资源增值服务和市场化开发的方法和途径,积极培育和扶持档案中介机构,推进市场化微观档案业务服务工作。
(四)强化目标考核
继续开展档案馆和机关单位档案工作目标管理。抓好年度档案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十一五”中期、期末档案事业发展状况评估工作。
(五)加强人才建设
营造学习研究氛围,实施人才工程和人才进步奖,激励档案工作者岗位成才。引进、培养一批忠于职守、具有较强专业知识的高素质复合型档案人才,为档案事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六)加强档案宣传
发挥《浙江档案》杂志和“浙江档案网”的宣传主阵地作用,密切与媒体的协作,加强策划,广泛深入地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效果明显的档案宣传活动,扩大社会档案信息需求,改善档案事业发展舆论环境,增强社会档案意识。